州官放火
[成语解释] 州官:一州的长官。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。
[常用程度] 一般
[感情色彩] 中性词
[成语结构] 主谓式成语
[语法用法] 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比喻句。
[产生年代] 古代成语
[典故出处] 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[成语故事] 北宋时期,州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,因他名“登”,下令州内百姓不许说任何一个与“登”字同音的字,否则治罪。元宵节照惯例要放焰火点三天灯,出告示的官员只好写成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,外地人纷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